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委員馬克·T·Uyeda在上週華盛頓特區洛杉磯縣律師協會第55屆年度證券監管研討會上對加密貨幣和數字資產的監管處理提出了重大關切。Uyeda批評SEC依賴執法行動而非明確的規則制定,作爲監管這一新興領域的主要工具。

“在加密領域缺乏監管指導。相反,監管政策是通過已確定的執法行動和在訴訟中採取的立場發佈的,”他描述道,並補充說:

在我看來,委員會在訴諸執法之前考慮提出規則或發佈解釋性指導會更爲理想。

SEC委員強調,這種方法使投資者和創新者在市場中缺乏操作所需的明確標準。

Uyeda還強調了SEC當前策略的後果,指出通過執法行動逐案處理的方法阻礙了一致監管框架的形成。

“與其通過事先設定定義參數主動促進有關加密貨幣和數字資產的法律框架的建立,SEC卻通過執法行動採取逐案處理的方法,”他詳細說明道,並補充說:

因此,達到任何類型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先例將需要數年時間,因爲案件需要通過司法系統逐步推進,最終到達上訴法院。這種延遲對投資者和創新者都沒有幫助。

他認爲,這種監管方法雖然在懲罰不當行爲方面可能有效,但並未提供市場參與者確保合規所需的清晰度。Uyeda呼籲SEC提供更多透明度,並敦促委員會爲加密貨幣和數字資產提供更明確的指導。“SEC不應通過執法行動設定監管政策,而應在如何應用自身規則方面提供更大的透明度,特別是在加密貨幣和數字資產等發展領域,”他總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