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聯酋聯邦稅務局(FTA)宣佈了有關增值稅(VAT)的2017 年第 8 號聯邦法令實施條款的變更。

根據 2024 年第 (100) 號內閣決定,這些變更將於 11 月 15 日起生效,對包括 #cryptocurrencies 在內的虛擬資產的轉讓和轉換實行增值稅豁免。

參與#cryptocurrency 交易的個人和實體將免除這些過程中的增值稅義務。此外,第 30 條放寬了適用零稅率的必要條件,並解決了貨物出口增值稅的徵稅問題。出口商將能夠提交各種類型的文件,例如海關申報單和運輸證書,而不是以前的嚴格要求。

這些變化符合《消費法》,特別是關於從阿聯酋出口的貨物免徵消費稅的規定。第 31 條更改了出口服務的增值稅規則,因為出口服務不應被視為在阿聯酋或法令規定的某些領土內進行。如果供應地位於阿聯酋,此變更將某些服務歸類為標準服務,從而有效限制了出口服務零增值稅稅率的適用。這可能會影響房地產、電子服務和電信。

最重要的變化是關於金融服務稅的第 42 條。除此之外,該修正案還增加了投資基金管理、虛擬資產所有權轉讓和這些資產轉換的增值稅豁免。後兩個流程現已明確免徵增值稅,並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追溯生效。

管理投資的基金經理需要評估其服務是否屬於增值稅免稅範圍:如果他們管理阿聯酋授權的投資基金,則其與基金管理、投資和績效監控相關的服務可免徵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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