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增值稅(VAT)法規修正案將免除包括加密貨幣在內的數位資產的轉讓和轉換。

10 月 2 日,阿聯酋聯邦稅務局 (FTA) 發佈了該國增值稅規則的修正案。商業顧問公司普華永道表示,新規定包括額外服務的增值稅豁免,包括管理投資基金以及轉移和轉換虛擬資產。

普華永道指出,虛擬資產轉讓和轉換的豁免將從2018年1月1日起追溯適用。 

虛擬資產公司進項稅退稅

該審計公司解釋說,在阿聯酋,虛擬資產被定義爲“可以進行數字交易或轉換並可以用於投資目的的價值代表”。然而,該定義並不包括法定貨幣或金融證券。

該審計公司建議從事虛擬資產的企業分析其追溯增值稅豁免情況。普華永道補充說,虛擬資產公司應特別注意其進項稅追回。

總部位於阿聯酋的簿記和稅務公司 Finanshels 表示,在阿聯酋,進項增值稅退還讓註冊企業可以索回他們在符合條件的商業採購中已經支付的增值稅。

此外,普華永道表示,糾正歷史回報可能需要虛擬資產公司自願披露。

除增值稅豁免外,阿聯酋的監管機構最近還在簡化和更新虛擬資產規則。

9 月 9 日,迪拜虛擬資產監管局 (VARA) 和阿聯酋聯邦金融機構證券和商品管理局 (SCA) 就相互監管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 (VASP) 達成協議

根據該協議,在迪拜運營並希望獲得 VARA 許可的 VASP 也可以選擇通過默認在 SCA 註冊來爲更廣泛的阿聯酋提供服務。

與此同時,VARA 還收緊了加密貨幣營銷規則。9 月 26 日,該監管機構表示,推廣數字資產投資的公司應在其材料中添加顯眼的免責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