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pple 獲得迪拜金融服務管理局頒發的原則許可

Ripple 已獲得迪拜金融服務管理局 (DFSA) 的金融服務許可原則批准,這標誌着其在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UAE) 建立業務邁出了重要一步。

此項批准爲 Ripple 在指定的特別經濟區迪拜國際金融中心 (DIFC) 內提供法定資產和數字資產的跨境支付服務鋪平了道路。

10月1日,Ripple宣佈,原則上許可是獲得迪拜全面運營許可的必要先決條件。

一旦獲得完全許可,Ripple 計劃在該地區推出其企業級數字資產基礎設施,包括 Ripple Payments Direct (RPD) 等服務。

Ripple 首席執行官 Brad Garlinghouse 強調了阿聯酋先進的監管框架,並表示這將使該國成爲金融技術領域的領導者。DFSA 許可的批准符合 Ripple 擴大其作爲受監管實體的全球影響力的更廣泛目標。

然而,迪拜的數字資產格局正在發生變化,虛擬資產監管局 (VARA) 實施了更嚴格的營銷法規。自 9 月 26 日起,所有在阿聯酋推廣數字資產投資的公司都必須在其營銷材料中包含免責聲明。

VARA 首席執行官 Matthew White 強調提供明確指導以確保虛擬資產提供商負責任地提供服務的重要性。

迪拜國際金融中心管理局首席業務發展官薩爾曼·賈弗裏強調,迪拜的戰略位置及其健全的法律框架對國際企業非常有利。

Ripple 旨在利用迪拜作爲戰略中心,滲透中東、非洲和南亞快速增長的加密貨幣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