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FSC)推出了一項新政策,允許專業投資者通過本地經紀人投資外國加密貨幣交易所交易基金(ETF)。

該政策限制僅專業投資者(包括機構、高淨值實體和被歸類爲專業人士的個人)可以獲得這些金融產品。

適用性評估和培訓要求

根據 9 月 30 日的新聞稿,新規則要求證券公司對希望投資外國加密 ETF 的客戶實施適用性評估,因爲“虛擬資產的性質複雜且價格波動較大”。

這些評估需要董事會批准,旨在評估客戶在進行任何初始投資之前是否具備虛擬資產和相關產品方面的必要專業知識和經驗。

此外,非專業機構客戶在首次投資前必須簽署風險警告信,經紀商必須在任何購買完成前向他們提供詳細的產品信息。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還要求證券公司定期對員工進行虛擬資產及相關產品的教育和培訓。該培訓旨在確保業務人員充分了解這些產品,並能夠有效地指導客戶完成投資過程。

證監會也將持續監察上述措施的落實情況,以保障投資者利益,並提升臺灣證券公司的競爭力。

這一新框架是在與中華民國證券業協會磋商後製定的,該協會評估了其他國家虛擬資產 ETF 的相對高風險。通過建議只允許專業投資者通過轉委託的方式參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旨在提供更廣泛的投資產品,並確保這些高風險機會僅限於具備必要專業知識的人。

臺灣的加密貨幣監管計劃

今年早些時候,由於人們對該領域欺詐活動的擔憂日益加劇,臺灣宣佈計劃引入加密貨幣監管框架。

據當地報道,金管會主席黃天柱強調對加密貨幣交易所和外匯交易商實施嚴厲處罰的重要性,並強調這些資產與實體經濟沒有直接聯繫。他還警告稱,投資糾紛和不受監管的海外投資風險正在增加。

天柱還強調虛擬貨幣與傳統金融體系融合的必要性,並呼籲制定更多立法以確保金融市場的穩定。證券期貨局副局長高敬平也暗示,根據擬議規則,臺灣投資者有可能投資外國比特幣 ETF。

臺灣監管機構批准面向專業投資者的外國加密貨幣 ETF 一文最先出現在 CryptoPotato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