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inspeaker 臺灣爲外國虛擬資產 ETF 投資人敞開大門

臺灣金融當局已正式向部分投資者開放了參與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的大門,這些基金透過一種稱爲「再委託」的策略追蹤外國虛擬資產。這種創新方法使投資者能夠將其投資決策委託給持牌金融機構。

臺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FSC) 在 9 月 30 日星期一發布的公告中透露,其與中華民國證券業同業公會合作,對該資產類別相關的重大投資風險進行了全面審查,然後才允許金融產品的交易。

臺灣:加密貨幣 ETF 僅限專業投資者投資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只有高淨值個人、高資產客戶、投資基金和合格自然人等專業投資者纔可以參與這些發行。

證監會表示,考慮到虛擬資產性質複雜、價格波動劇烈,投資虛擬資產ETF風險較高,證券公司委託買賣境外虛擬資產ETF的委託人應當是專業投資者。

這羣投資者現在可以在快速發展的加密 ETF 市場中探索機會,該市場目前包括各種選擇,例如比特幣 BTC $63,570 24 小時波動率:-3.0% 市值:1.26 T 美元 24 小時交易量:249.9 億美元、以太坊 ETH $2,601 24 小時波動率:-1.7% 市值:3,130.7 億美元 24 小時交易量:127.8 億美元,以及 Solana SOL $154.0 24 小時波動率:-1.4% 市值:722.5 億美元 24 小時交易量:29.7 億美元,由貝萊德、Grayscale Investments 和 Fidelity 等知名資產管理公司發行。

這些基金在美國以外的多個市場上均可交易,其中包括香港,香港於 2024 年 4 月批准了這些投資產品進行交易。此後,澳大利亞和巴西等國家也紛紛效仿,允許這些資產在其主要證券交易所上市。

預計金融管理委員會的舉措將爲臺灣投資者提供更多進入全球市場的機會,使他們能夠實現投資組合多元化。

發行虛擬資產 ETF 的監管要求

對於有意向臺灣投資者提供此類產品的公司,金融監管機構要求建立適當的虛擬資產ETF產品適用性制度,並在開展此類服務前提交董事會批准。

一旦獲得當局批准,金融機構還必須評估客戶對投資產品的瞭解程度,然後才允許購買。

此外,這些公司還必須對其員工進行虛擬資產和相關產品的定期教育和培訓計劃,以確保他們全面瞭解產品。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還計劃持續監控這些措施的實施,旨在維護投資者利益,同時增強“證券公司的競爭力”。

金融服務委員會將推出新的監管措施

儘管批准在臺灣交易比特幣和以太坊 ETF,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FSC) 主席黃天柱還是向投資者發出警告,稱加密貨幣與實體經濟之間缺乏關聯。他澄清說,雖然這些 ETF 不直接包含基礎資產,但它們旨在跟蹤其價格。

今年早些時候,他還對該國數字資產領域欺詐活動不斷增加表示擔憂。爲了解決這些問題,他表示,FSC 正準備實施嚴格的法規,以減輕此類犯罪。

此外,黃仁勳還特別指出,臺灣所有加密貨幣交易所和服務提供商都必須遵守這些新規定。他警告稱,不遵守即將出臺的立法將導致公司受到嚴厲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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