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聯邦政府正在製定針對「提供數位資產存取權限的實體」的監管框架,並正在尋求行業意見。據稱,其目的是利用現有的金融框架,使澳洲監管與海外監管保持一致。其想法是監管交易所、服務/資產發行者和金融產品顧問等中介機構。

一週前,財政部也表示有意監管(非區塊鏈)數位支付產業,擴大其對支付和資產的定義。雖然數位支付提案的重點是國際轉移和國家安全風險,但數位資產文件更專注於消費者保護和「透過技術中立促進創新」。

它特別提到了 FTX 交易所崩潰,並指出該事件影響了 50,000 名澳洲消費者。 FTX和數位資產交易所過去的問題總體上是由於「無效的管理實踐」和「不適當的治理結構」以及通常的欺詐活動、彈性差和利益衝突的嫌疑造成的。

財政部表示,以現有金融法規為指導,數位資產設施將對持有資產、中介平台權利和交易功能設定最低標準。

任何許可證變更都將適用於澳洲的企業,無論它們僅服務於澳洲消費者市場還是充當其他地方的其他企業的經紀人。

總資產低於 500 萬澳元的實體和權益價值低於 1,500 澳元的個人客戶將獲得豁免。

代幣功能、“所有權”和“功能控制”

財政部澄清說,其數位「代幣」的定義僅包括那些可以在第三方市場上自由交易的代幣,(通常)不包括活動門票和禮品卡等範例(甚至是那些可以加密簽名的代幣)。它補充說,數位資產充當非實物“無記名資產”,其中代幣的主要價值是資產本身。

然而,其中一節承認區分代幣類型和確定「所有權」的構成存在挑戰。數位代幣可以代表各種權利,從實體財產的所有權或股權到特定的商店折扣。如果數位代幣被盜,竊賊擁有該資產及其權利(或「實際控制權」),但不是該代幣的合法所有者。

「數位代幣的可編程性進一步增加了代幣市場的獨特性,」它說。

財政部的政策建議更關注提供這些資產和錢包儲存存取權限的中介機構,即交易所。它提出了一種名為「數位資產設施」的新型金融產品,該產品將使數位資產交易所符合現有的澳洲金融服務許可證(AFSL)法律,規範促進數位代幣儲存、交易和轉讓的中介機構。這種「基於活動的方法」更著重於服務方面,而不是代幣功能本身。

「擬議框架的一個重要特徵是,與非金融產品資產相關的平台權利不會成為金融產品,」它說。這使得代幣發行者可以更自由地發行代表實體資產或其他價值的代幣,同時保護代幣持有者。

嵌入「金融化功能」的資產將受到發行人的許可要求的約束,而非金融化資產則不需要。然而,任何促進交易和儲存任何類型的數位代幣的平台都將受到許可要求的約束。

代幣可以代表社交媒體、遊戲、醫療保健、媒體和娛樂、健身和生活方式等非金融產業的價值。它指出,數位資產「持有者」的定義也可能不明確,如果代幣被編程為必須滿足的條件、使用時需要多次簽署等。 ”作為建議。

“還有一些數位資產沒有任何作用,還有一些數位資產是為了詐騙等有害目的而創建的。”

財政部表示,這些政策提案不適用於「穩定幣」提供者、接受代幣作為付款方式的商家或任何「將資料發佈到公共資料庫」(例如區塊鏈)的提供者。然而,這些活動已經受到適用於其特定行業的現有法律的管轄,例如合約、智慧財產權、隱私和誹謗。

財政部再次尋求公眾和行業對其想法的反饋,書面提交的截止日期為 2023 年 12 月 1 日。因此,任何通過的新法律仍將有 12 個月的過渡期,供數位資產產業做出任何必要的更改以遵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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