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最近在針對交易所幣安的持續訴訟中提交了一份修改後的起訴書,旨在糾正聯邦法官今年早些時候提出的問題。 該訴訟於 2023 年 6 月提起,指控幣安作爲無牌經紀商、清算所和交易平臺運營,並通過其原生代幣 BNB、穩定幣 BUSD 及其質押服務提供未經註冊的證券。
SEC 修訂後的投訴中的一些值得注意的點包括:
1. 銷售BNB和Simple Earn產品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細化了與幣安 BNB 代幣銷售和 Simple Earn 產品發佈相關的指控。此前,艾米·伯曼·傑克遜法官因缺乏具體證據而駁回了與這些產品相關的一些指控,但允許對主要指控進行審判。
2. 將指控範圍擴大到 10 種加密貨幣
監管機構強化了對 SOL、ADA、MATIC、FIL、ATOM、SAND、MANA、ALGO、AXS 和 COTI 等 10 種加密貨幣的論點,稱它們是在幣安上以未註冊證券形式出售的。這項新投訴詳細介紹了幣安如何推廣這些代幣,以及該交易所在提高其市場影響力方面所扮演的角色。
3. BNB被視爲一種證券
SEC 進一步斷言,幣安將 BNB 作爲平臺開發的投資工具進行營銷。據稱,幣安對 BNB 銷燬以及對代幣相關項目的支持旨在增加 BNB 的價值。
4. 改變法律語言
值得注意的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調整了術語,將“加密資產證券”替換爲“作爲證券提供和出售的加密資產”,以澄清該機構指的是圍繞這些資產的整體投資合同,而不僅僅是資產本身。
修改後的投訴還包括對幣安內部運營的指控,例如該公司用 BNB 支付其美國員工(包括高管)的工資。據說,幣安前首席執行官趙長鵬將員工的代幣期權計劃與股票期權進行了比較,讓員工有機會分享幣安增長的利潤。
此修改後的投訴旨在強化 SEC 的論點,即幣安繼續提供未註冊的證券,並在沒有必要的監管許可的情況下運營。幣安必須在 2024 年 10 月 11 日之前對此投訴做出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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