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主席 Rostin Benham 認爲,許多加密貨幣屬於現行法律下的商品定義。這一觀點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加里·根斯勒(Gary Gensler)的觀點相矛盾,後者此前表示,除比特幣外,所有加密貨幣都可以被視爲投資合約。在 CNBC 的一次新採訪中,貝納姆承認,各機構之間存在對行業控制權的競爭,這給監管數字資產帶來了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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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什麼是已知的?去年年底,貝納姆認爲比特幣是唯一可以被視爲商品的加密貨幣。當時,他呼籲儘快建立加密貨幣監管框架,同時賦予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更多監管該行業的權力。

今年3月,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就幣安加密貨幣交易所違反衍生品交易規則提起訴訟,其中除了比特幣之外,還將以太坊和萊特幣納入商品類別。 Benham 隨後表示,不僅訴訟中的資產應歸類爲商品,而且所有穩定幣也應歸類爲商品。

在一次新的採訪中,貝納姆重申迫切需要出臺監管加密貨幣市場的規則,並補充說“國會議員已經在調查這一情況。”

今年早些時候,衆議院委員會通過了兩項主要法案,澄清現有財務規則如何適用於加密貨幣公司。這些文件需要得到國會兩院的批准才能生效。

雖然貝納姆承認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之間存在“地盤爭奪戰”,但他也指出,這兩個機構之間的積極合作,因爲兩者“在保護市場、國家金融生態系統和消費者方面有着相同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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