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長期以來以對加密貨幣公司的嚴厲立場而聞名。因對「加密資產證券」的指控而脫穎而出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最近的一份聲明引起了人們的關注。

在針對幣安交易所準備的新起訴書中,該機構表示,其先前經常使用的「加密資產安全」一詞實際上並不是指數位資產本身,而是指所有有關銷售的合約、期望和協議。

SEC 聲稱,它使用該術語作為“縮寫”,並不意味著加密資產直接是證券。此外,他表示他們一直採用這種做法,並透過參考 Telegram 案件中的附加文字來支持這種做法。不過,他補充說,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將避免在幣安案中發表這項聲明,並為「任何混亂」表示歉意。

加密貨幣界的專家對這項說法感到相當驚訝。 Variant Fund 首席法務官傑克·切爾文斯基 (Jake Chervinsky) 在 X 平台上表達了他的反應,他說:“我不知道這種極端的欺騙行為是可能的。” Coinbase 首席法務官 Paul Grewal 指出,SEC 在針對 Ripple 提起的訴訟第一頁將 XRP 定義為「數位資產證券」。 Ripple的首席法務官Stuart Alderoty也批評了SEC的矛盾,並表示該機構現在必須「接受它已經變成了一個矛盾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