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上訴批評了美國地區法官劉易斯·卡普蘭(Lewis A. Kaplan)的裁決,聲稱這些裁決妨礙了他的辯護並造成了不公平的審判環境。
班克曼-弗裏德的法律團隊辯稱,法官的決定,包括阻止某些辯護和限制證詞,導致了審判的偏見。
該上訴請求由另一位法官進行重新審判,聲稱原來的訴訟程序因司法偏見而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