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最近在針對幣安的修訂投訴中,明確表示“加密資產證券”一詞並不直接指代這些代幣本身,而是指涉及這些資產的合同、預期和理解。SEC 強調,這只是一個“簡稱”,並在 Telegram 案件中引用了補充文本來支持這一立場。
爲了避免混淆,SEC 表示在未來的案件中將避免使用這種簡稱,並對任何可能的誤解表示遺憾。雖然監管環境依然複雜,但比特幣依舊錶現強勁,繼續吸引投資者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