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數字金融風起雲涌的時代,一起涉及鉅額加密貨幣詐騙的案件備受關注。中國曾經聲名顯赫的第二富豪,因一起涉及500萬美元的加密貨幣詐騙案,被法院判處六年有期徒刑。這一判決不僅揭示了加密貨幣領域的陰暗面,也引發了人們對數字貨幣監管、個人財富積累與道德底線的深刻思考。

現年61歲的華裔荷蘭籍商人、A&A Blockchain Innovation(A&A)領導人楊斌,因在新加坡設立投資公司進行龐氏騙局,謊稱與中國加密貨幣挖礦公司合作,擁有大量礦機,從超過700名投資者手中詐取670萬新元,面臨欺詐及違反外籍勞工僱傭法規等19項罪名指控。昨日8月26日,於新加坡國家法院對其中8項罪名認罪,法官判他坐牢6年,罰款1.6萬新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國出生的楊斌,於1987年留學荷蘭,1989年天安門事件後獲得荷蘭國籍,之後他在中國瀋陽投資開始花卉經營,2001年,他在福布斯雜誌中國富豪排行榜上高居第2位,並在同年受到北韓時任領袖金正日邀請出任臨近中國邊境的新義州特區的行政長官。

但楊斌在2002年10月因涉嫌逃稅,被中國當局帶走軟禁,2003年,他因犯有僞造金融文件進行詐騙、行賄、非法佔用農業用地等六項罪行,遭中國法院判處18年有期徒刑,並在2016年獲假釋提前出獄。

聚焦楊斌這一最新案件,法庭文件顯示,在沒有新加坡有效工作許可的情況下,楊斌在2021年4月設立A&A區塊鏈創新公司提供加密貨幣挖礦投資計劃,該公司謊稱與中國雲南一家加密貨幣挖礦公司合作,擁有此公司30萬臺礦機的7成所有權,礦機可挖比特幣、以太幣等加密貨幣,A&A向投資者承諾,每天可賺取0.5%的投資利潤(年化約180%)。

然而實際上,A&A沒有與這家中國公司合作,也沒有礦機,這只是一個龐氏騙局,楊斌只是利用新投資者的資金,向早期投資者支付回報,前金補後金的吸引投資者上當。從2021年5月至2022年2月,該犯罪集團總共在新加坡欺騙了超過700名投資者,騙取金額達670萬新元,相當於超過5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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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楊斌招募3名中國籍男子參與騙局,包括陸煌斌(60歲)、王興鴻(40歲)和陳偉(43歲),三人分別擔任A&A總裁、技術總監和董事兼楊斌的私人助理。楊斌指示王興鴻創建一個挖礦應用,讓投資者可監督投資狀況,但所有數據都是僞造的,他還指示陸煌斌推廣此投資計劃,指示陳偉向投資者收取投資金,之後他將這些錢用於個人開銷上。

該犯罪集團中的王興鴻已在先前認罪,判刑5年,陸煌斌和陳偉的案件仍在審理中。此次楊斌律師在法庭上求情稱,楊斌雖是主謀,但他是初犯且積極配合當局調查,楊斌還宣稱只從中獲利約6萬新元,王興鴻則獲取約13萬新元,是楊斌的兩倍,因此懇請法官輕判。不過法官強調楊斌在該計劃中扮演的關鍵角色,以及受害者沒有得到賠償,罪責比他的同案被告要重,最終判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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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中國“第二富豪”因加密貨幣詐騙案被判六年有期徒刑的案件再次爲加密貨幣市場敲響了警鐘。作爲一種新興的金融工具,加密貨幣以其去中心化、匿名性等特點吸引了大量投資者的關注。然而,正是這些特點也爲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他們利用投資者的貪婪和無知,編造各種虛假信息騙取錢財。投資者需要保持理性清醒,提高警惕,謹慎行事。

此外,這不僅是一起簡單的法律案件,更是對整個社會的一次深刻警示,告誡我們要堅守道德底線追求合法合規的財富積累方式,財富的飛速積累並不能成爲違法行爲的護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