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詩巍律師深度剖析了“虛擬資產交易被列爲洗錢新途徑”的法律影響:在未來,任何涉及虛擬貨幣的交易中,若不慎接收了非法所得,其法律責任的界定將依據資金來源的本質。具體而言,若該筆資金源自洗錢罪界定的七類上游犯罪,則交易者可能面臨洗錢罪的指控;反之,若資金源自這七類犯罪之外的其他違法活動,則可能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尤爲重要的是,《解釋》的正式實施,標誌着我國對於洗錢犯罪的打擊力度顯著增強,虛擬貨幣交易領域亦被明確納入法律監管框架之內,對相關犯罪行爲的懲處將依據更爲嚴厲的洗錢罪法定刑執行。
劉揚律師則進一步強調,此《解釋》的出臺具有里程碑意義,它不僅首次在司法層面對“虛擬資產”這一概念進行了明確界定,更是在洗錢犯罪的語境中,首次將虛擬貨幣交易納入考量範圍。這一變化緊隨先前非法集資司法解釋之後,後者已率先將虛擬貨幣交易視爲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的一種新形式。這一系列舉措無疑向市場及公衆發出了強烈信號:在參與虛擬貨幣交易時,必須秉持極高的法律意識和謹慎態度,確保所有交易活動均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以免在不知情中捲入洗錢等嚴重違法犯罪活動,承受不必要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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