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說獲悉,據澎湃新聞,湖南省長沙市中級法院發佈了一起引發廣泛關注的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涉及虛擬貨幣 “挖礦” 合同糾紛。原告羅某與被告湖南某公司於 2021 年簽訂代購服務合同,約定提供服務器 5 臺用於虛擬貨幣 “挖礦”,合同總價 165 萬元。然而,被告未履行合同義務,未交付設備,也未提供承諾的收益。長沙市天心區法院認定,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合同因違背公序良俗而無效,被告需返還原告 162 萬元並承擔部分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