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inCatcher 消息,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 2 部最近對因犯罪團體參與及活動和詐騙嫌疑而被逮捕起訴的 A 某和 B 某分別判處了 5 年有期徒刑。參與犯罪的C某也被判處了 2 年 6 個月的有期徒刑。
法官指出:“他們與多名共犯分工合作,有組織地進行詐騙行爲,給受害者造成了財產損失。”並表示,“此類犯罪行爲對社會整體的健康金融秩序造成了負面影響,危害極大。”
據調查,這些人涉嫌在去年 6 月至今年 1 月期間,在仁川一帶製造詐騙幣,騙取了 6 名受害者總計約 3 億韓元(約 21 萬美元)的投資資金。
他們通過向投資者提供低價購買即將上市的幣的機會進行接觸,當投資者購買少量幣後,這些人冒充證券公司員工再次聯繫投資者,提議以高價回購幣,從而欺騙受害者。在受害者大量購買幣後,這些人便消失並搬遷辦公室,繼續實施犯罪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