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親戚,老實巴交一輩子,年輕的時候熱血沸騰想幹事業,後來一直躺平,別人怎麼說他也無動於衷。

有次在家族聚會的酒桌上,他說:

我直到40多歲,纔看明白真正的遊戲規則:

原來先鋒,模範,先進,優秀,好人,突擊手,省獎,行業獎,組長,科長,處長,院長,專家,教授,甚至委員,代表........全他媽是用錢,或者利益交換來的。

老早就有人跟我說,單位裏那些花瓶女人,但凡帶個長字兒的,或者被領導委以重任的,或者工資高於常人的,都有緣故。

那些沒什麼本事成天混日子卻早早就提拔的人,都是送上去的。

起先我還不信,後來工作時間長了,看得多了,把各種事兒串起來想,纔想明白。

學校裏學的,父母教的,和真實社會,完全是兩碼事兒。

我也不願意摻和那些蛆蟲般的破事兒,着實接受不了,也騙不了自己。

再怎麼咱們也不是那樣的人,上不去就上不去,對付完手上那點兒工作,多一分我也不幹,留給那些蛆蟲去幹吧。

每天在辦公室裏,抽個小煙兒,看看書,寫點專利,研究研究育兒,隔三差五,再和同類人一起罵罵領導,難得逍遙快活。

哪天單位黃了,我就打算拿遣散的錢回家喫老本兒,不管怎麼說,這班兒是上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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