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sight News 消息,由司法部發起的英格蘭和威爾士法律委員會法律委員會發布文章表示,並不建議爲去中心化自治組織 (DAO) 建立新的法律框架,因爲它們可能仍受到現有法規的約束。如果 DAO 從事與「特定投資」 相關的「特定活動」,則可能受到《2000 年金融服務與市場法》(Financial Services and Markets Act 2000, 簡稱爲 FSMA) 的約束,當治理代幣看起來像股票、授予投票權並以投資 DAO 爲交換而發行時,它們就被視爲特定投資。報告稱,適用於 DAO 的公法將取決於 DAO 的類型。有些 DAO 可以被描述爲非法人協會,參與者根據既定規則進行互動。同時,智能合約可以構成合法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