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長DR

  • CFTC 主席 Rostin Behnam 向美國參議院重申,比特幣和以太坊是商品。

  • 伊利諾伊州法院最近的一項裁決將比特幣和以太坊根據《商品交易法》歸類爲商品。

  • Behnam 認爲,CFTC 應該對比特幣和以太坊進行監管,以保護投資者。

  • CFTC 主席概述了更好地監管數字商品的五項立法重點。

  • 雖然該法院判決意義重大,但對其他法院或司法管轄區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主席羅斯汀·貝納姆(Rostin Behnam)最近在美國參議院農業、營養和林業委員會作證時重申了他的立場,即比特幣和以太坊應該被歸類爲商品。

此分類將使這些加密貨幣受到 CFTC 的監管。

貝納姆的論點得到了伊利諾伊州地方法院 7 月 3 日一項裁決的支持。

該案涉及 1.2 億美元的龐氏騙局,法官宣佈比特幣和以太坊均符合《商品交易法》規定的商品資格。該裁決還擴展到鮮爲人知的加密貨幣 Olympus (OHM) 和 KlimaDAO (KLIMA)。

今天,我在參議院農業委員會就數字商品資產問題作證。閱讀我的發言,請訪問 https://t.co/JojHNdQoVh

— Rostin Behnam (@CFTCbehnam) 2024 年 7 月 10 日

CFTC 主席強調,聯邦立法需要爲數字資產建立監管框架。他表示,“我們目前的發展軌跡是不可持續的。”

迫切需要聯邦立法來創建監管框架,以保護美國投資者乃至金融體系免受未來風險。”

爲了解決這些問題,貝納姆概述了該機構的五項主要立法重點:

  1. 制定規則以滿足加密貨幣獨特的風險狀況

  2. 建立永久性的“按服務收費模式”資金結構

  3. 要求註冊人遵守有關其加密資產的全面披露制度

  4. 增強“瞭解你的客戶”(KYC)和反洗錢(AML)能力

  5. 制定框架來確定代幣在現行法律下是商品還是證券

Behnam 還引用了金融穩定監督委員會 2022 年的一份報告,該報告強調了現貨市場對於“非證券數字資產”的監管漏洞。

BTC 和 ETH 是商品。pic.twitter.com/HKzgkRaWkn

— Dan (@DN_Founder) 2024 年 7 月 10 日

該報告建議CFTC應該在監管數字商品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

雖然加密社區的某些人士認爲 Behnam 的證詞和伊利諾伊州法院的裁決是積極的發展,但值得注意的是,該法院判決對其他法院或司法管轄區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Seward & Kissel 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Anthony Tu-Sekine 解釋說,初審法院的裁決對該轄區或該國其他地方的其他法院不具有約束力。

加密貨幣(尤其是以太坊)的分類一直是監管機構爭論的話題。儘管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 自 2019 年以來一直將以太坊視爲商品,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尚未明確表明其立場。

然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於 2024 年 5 月批准現貨以太坊 ETF,這被一些人視爲對以太坊商品地位的默認承認。

Behnam 強調了監管機構之間合作的重要性,他指出,

“SEC 和 CFTC 有着長期的合作關係,有助於對證券和衍生品市場進行強有力的監管。我相信,這兩個機構將繼續密切合作,確保在受監管的交易所上市和交易數字資產的系統可靠、公平、高效。”

文章《CFTC 主席在參議院證詞中重申比特幣和以太坊爲商品》首先出現在 Blockonomi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