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inbase 正在藉助法官艾米·伯曼·傑克遜 (Amy Berman Jackson) 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訴幣安案的裁決勢頭。該交易所引用了她的先例判決,即幣安的 BNB 代幣的二級銷售不構成豪威測試所列標準下的證券銷售。

在一封信中,律師轉達了 Coinbase 的指控,即 SEC 在沒有一致框架的情況下任意制定規則,並寫道 SEC“從未連貫地解釋”其監管流程,“但試圖通過焦土執法運動將其追溯強加給數字資產行業。”

Coinbase 起訴 SEC

6 月 27 日,Coinbase 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和聯邦存款信託公司 (FDIC) 提起訴訟,指控這兩個政府機構合謀將加密行業排除在銀行業之外。

更具體地說,Coinbase 認爲,這兩個聯邦機構都沒有遵守《信息自由法》(FOIA),也沒有向行業參與者提供與以太坊轉向由質押擔保的數字資產生態系統的規則制定審議有關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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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並不是 SEC 首次對以太坊的分類提出質疑。2018 年,SEC 公司財務總監 William Hinman 表示,由於智能合約協議具有足夠的去中心化,以太幣 (ETH) 不屬於證券。

欣曼的斷言後來成爲 Ripple Labs 爭論的焦點,即監管機構不公平地將 XRP(XRP)代幣標記爲未註冊證券,而沒有定義“證券合約”一詞的一致標準。

SEC 的這些法律失誤引起了機構內部人士的批評,例如 SEC 專員馬克·烏耶達 (Mark Uyeda),他將該機構對加密貨幣行業的處理描述爲“有問題的”。

先例不斷涌現

傑克遜法官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訴幣安案中的裁決鞏固了法官阿納麗莎·託雷斯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訴瑞波幣實驗室案中確立的先例,該判例認定瑞波幣的二級市場銷售並不代表未註冊證券的銷售,因爲該數字資產本身並不符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投資合同標準。

然而,託雷斯法官還裁定,XRP 首次向機構投資者的銷售確實構成證券銷售,這是因爲銷售方式而非代幣的基本特徵。

雜誌:每 6 個新的 Base memecoin 中就有 1 個是騙局,91% 存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