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定幣安必須面對美國 SEC 的大部分加密訴訟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法官艾米·伯曼·傑克遜(Amy Berman Jackson) 的裁決對幣安造成了打擊,幣安曾要求法院駁回SEC 指控幣安及其創始人兼前首席執行官趙長鵬違反證券法的訴訟。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於2023 年6 月對幣安提起訴訟,指控該交易所和趙某人為誇大其交易量、轉移客戶資金、未能限制美國客戶使用其平台,並在其市場監管控制方面誤導投資者。

該監管機構還指控幣安非法為 SEC 視為未註冊證券的幾種加密代幣的交易提供便利。

幣安去年 11 月同意支付 43 億美元與司法部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就非法財務違規行為達成和解後,這項裁決加劇了該交易所的困境。

儘管如此,週五的裁決標誌著更廣泛的加密貨幣領域的部分勝利,因為她支持前一位法官的觀點,即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沒有證明幣安代幣的二級銷售(由幣安以外的賣家在交易所出售)不是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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