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U.Today 報道,Ripple 首席技術官 David Schwartz 最近參加了由 XRP 社區成員(被稱爲“Mr. Huber”)發起的一場討論。辯論的焦點在於,在智能合約的背景下,質押是否可以被視爲投資合同。Schwartz 認爲,智能合約僅僅是概述資產某些特徵的事實。他以黃金爲例,指出黃金有 79 個質子這一事實並不能使黃金的出售成爲投資合同。他強調,雖然每種資產都具有固有屬性,但僅憑這些屬性並不能形成合同。

Schwartz 進一步解釋說,如果“所有擁有資產的人都做某事”這一簡單行爲被視爲一項共同事業,那麼幾乎所有東西都可以歸類爲證券。這種廣泛的解釋可能會模糊不同資產類別及其法律地位之間的區別。Ripple 首席技術官還以 Metamask 爲例,表示 Metamask 的努力不會對其用戶的利潤產生影響,就像戴比爾斯的努力不會對鑽石持有者的利潤產生影響一樣。這種比較強調了他的觀點,即公司參與或與資產相關的行動並不一定使該資產成爲證券。

這場持續的辯論解決了加密貨幣行業面臨的一個關鍵問題,該行業仍在努力解決監管定義和框架問題。區分什麼是證券,什麼不是證券,對數字資產及其監管的未來具有重大影響。在社區等待 Ripple 訴訟的最終判決之際,當前的討論凸顯了技術、法律和監管之間複雜的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