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資本市場法》的法案(其中包括有關加密資產的法規)已被土耳其大國民議會(TBMM)大會接受併成爲法律。這項新法律旨在通過對購買、出售、清算和存儲加密資產等問題引入法律法規,確保加密市場更加安全有序地運作。

根據該法,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的設立和活動須經資本市場委員會(CMB)許可,未經許可的員工將被判處監禁。

現有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須自法律生效之日起1個月內向招商銀行提出申請並取得經營許可證。

加密資產平臺的審計將由招商銀行公佈的名單上的獨立審計機構進行。

未經許可以加密資產提供者身份經營的自然人和法人實體官員將被判處 3 至 5 年監禁以及 5,000 至 10,000 天的司法罰款。

加密貨幣平臺在其活動中必須遵守的原則和原則將由資本市場委員會確定,併發布二級法規。

幣安土耳其首席執行官 Mücahit Dönmez 在回答 BBC 土耳其語提問時認爲,加密資產的法律法規旨在消除該行業的不確定性並提供安全性。

Dönmez 表示:“我們相信這一過程將爲我國的該行業帶來企業形象,增強對該行業的信心,併爲增長做出有意義的貢獻。”

Paribu 法律總監 Mehmet Türkarslan 律師表示,目前形式的法律是一項“框架法規”,CMB 將提出的二級法規將更具決定性:

“現階段還無法判斷該法律是否會推動該行業向前發展; “因爲二級法規,特別是資本市場委員會根據本框架法授予​​的權力做出的主要決定將決定該行業的方向。”

“禁止主義做法將會對該行業產生負面影響”

該法還擴大了招商銀行對通過互聯網進行未經授權的資本市場中介活動的權力。

當 CMB 檢測到國內未經授權的互聯網活動時,它會向法院提出申請並做出阻止訪問的決定。

對於來自國外的用戶,他要求信息技術和通信管理局(BTK)阻止訪問。

新法律賦予 CMB 在“市場扭曲行爲”、“信息濫用”和“市場欺詐”範圍內,無需法院命令即可刪除互聯網內容並阻止訪問的權力。
這篇文章被公衆認爲是該法律中最具爭議的條款。另一方面,Türkarslan 認爲這篇文章是監管性的而非禁止性的文章:

“加密資產平臺的定位與其他金融機構一樣。正如未經相關機構許可您無法在土耳其經營銀行或經紀公司一樣,您也無法作爲加密資產平臺運營。這種做法是一種監管而非禁止的做法。”

“因爲未經許可運營的外國平臺不會被禁止,除非它針對的是土耳其用戶,這對於建立這方面的公平競爭至關重要。通過這種方式對市場和行業進行監管,既可以增強投資者對行業的信心,又可以提高行業的聲譽。”

幣安土耳其首席執行官 Mücahit Dönmez 表示,該法律制定了一個總體框架,並未採取限制性或禁止性的做法:

“這種方法通過認識到數字資產的獨特性,同時確保遵守全球法律和監管標準,創造了一個適合 Web3 和區塊鏈發展的環境。法規不會限制市場,而是會通過減少可能的風險來鼓勵其生態系統的可持續增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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