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大國民議會 (TBMM) 大會通過的《資本市場法》修正案爲加密資產世界帶來了新的活力。該法律明確定義了錢包和加密資產概念,同時擴大了資本市場委員會 (SPK) 的權力。
🪙 新法規摘要:
🔹以技術爲中心的管理:加密服務提供商在開始其活動之前必須擁有 TÜBİTAK 確定的技術基礎設施和信息系統。
🔹與銀行業的合作:SPK 將與銀行業監管局(BDDK)就銀行業相關法規進行合作。
🔹投資者安全:加密資產將不受投資者賠償條款的約束。* 審計和透明度:加密服務提供商的財務和信息系統將接受SPK確定的獨立審計機構的審計。
🔹快速干預:SPK 將能夠在某些情況下暫時中止加密服務提供商的活動。
🔹互聯網活動:SPK將有權刪除未經授權的資本市場活動的內容或阻止訪問。
🔹 遵守法律要求:加密服務提供商將滿足有關客戶現金和加密資產的法律要求。
🪙 威懾性處罰和新的收入模式:
🔹嚴厲處罰:未經授權的加密服務提供商可能面臨 3-5 年監禁和 5,000-10,000 天的司法罰款。
🔹收益分成:平臺每年收入的1%將轉給SPK,另外1%將轉給TÜBİTAK。
🔹貪污罪:犯貪污罪的,處8至14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5000天。
🪙 新規定帶來的責任:
🔹活動許可和清算:加密服務提供商必須在一定期限內採取必要步驟,獲得運營許可或啓動清算程序。
🔹海外活動:位於海外的加密服務提供商必須在法律頒佈後三個月內終止其在土耳其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