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货币不归还的案件已经经历过多次——原告声称他借给被告313,008 USDT,但他没有偿还债务。作为证据,他提供了一份带有 Trust Wallet 钱包的手机检查报告以及 WhatsApp 上的信件。

被告表示,收到加密货币的钱包不属于他,他也不知道该与谁通讯。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上诉。

上诉案承认了加密货币转移的事实,但没有提供被告合法收到资金的证据。尽管如此,法院决定向被告追回申报的金额,但案件仍被送往上诉法院重新审理。

最高法院反过来要求其他法院在返还加密货币的情况下验证加密钱包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