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对资金转移的解释延伸到非托管加密软件,对行业规范提出了挑战。
FinCEN 的历史指导支持非托管服务,强调资产托管区别。
批评人士认为,司法部的立场缺乏连贯性,因为加密货币所有权仍属于用户,而不是服务提供商。
美国司法部(DOJ)最近提出的关于联邦禁止经营无牌汇款业务的范围的政策论点引发了重大担忧。
加密货币社群对司法部的解释表示担忧,特别是其在非托管加密资产软体服务中的应用。这种解释似乎与国会的初衷和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 FinCEN 的既定指导意见背道而驰。
分歧的一个关键点集中在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中如何定义「货币传输」。尽管司法部的立场表明,与加密货币的任何互动,包括非托管参与,都可能符合资金传输的条件,但非托管服务的倡导者提出了相反的观点。他们强调,资产的直接接收和控制是货币传输的基本要求,而这些要素是非托管服务中不存在的。
此外,FinCEN 的历史指导意见与非托管加密资产软体不属于货币传输业务注册要求范围的解释是一致的。
该指南可以追溯到十多年前,强调了托管服务和非托管服务之间的区别,并免除了后者的注册要求。 FinCEN 最近的澄清进一步支持了这一立场,强调了资产托管和控制等因素的重要性。
对 DOJ 解释的批评者认为,它不仅与 FinCEN 的指导相矛盾,而且缺乏逻辑连贯性。他们认为,加密货币资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始终属于用户,即使在非托管软体促进的交易期间也是如此。美国司法部对其他形式的传输(例如热量或数据传输)进行的类比未能掌握加密货币交易和所有权的独特性质。
随著这些担忧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呼吁司法部审查其对第 1960 条的理解。他们认为,让非托管软体开发人员对潜在的刑事指控负责不仅会阻碍创新,还会削弱人们对加密货币监管结构的信心。
加密货币开发人员反击司法部货币传输立场的贴文首先出现在 Coin Edition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