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总统颁布了《外国情报监视法》(FISA)第 702 条的延续和修订,将美国的监视期限延长了两年。虽然真正的支持者认为这项立法在需要的时候是好的,但也有不少人对此表示反对,甚至来自隐私倡导者群体和一些认为它可能违反美国人基本权利的政客。

新的监控法、隐私和安全问题

国家安全顾问沙利文补充说,这项名为《改革情报与保护美国法案》的法案得到了两党代表的压倒性支持。希望它能对第 702 条的使用提供进一步的宪法制约,以防止国家安全风险。

这种继承关系使得所有情报和执法机构,如美国国家安全局、美国联邦调查局和美国中央情报局,都能够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检查外国通信,有些人认为这最终可能导致对美国公民的直接监视。因此,这引发了隐私和安全方面的担忧。

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权这两个重要因素之间的明显分歧在立法过程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尽管该法案主要因为是打击恐怖主义和保护国家安全的手段而受到广泛支持,但反对者声称该法案有可能滥用监控活动权力。批评者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布伦南司法中心的伊丽莎白·戈伊廷 (Elizabeth Goitein),她认为该法案名义上的改革不足以捍卫公民权利。

一切都结束了(暂时)。大多数参议员屈服于政府和国会中监视鹰派的恐吓和小联盟策略,他们出卖了美国人的公民自由。第 702 条已重新授权,而且没有任何有意义的改革……1/10

- 伊丽莎白·戈伊廷 (@LizaGoitein) 2024 年 4 月 20 日

该法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影响

该法案在众议院获得通过,但仍然引发争议;要求安全机构获得网络监控授权的修正案在众议院偶尔会失败。这一举动明显反映了必须克服的挑战日益增多,才能在安全需求和隐私需求之间取得适当平衡。

随着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隐私法规的影响不断演变,制定强有力的监控政策和严格执行这些保障措施的必要性日益凸显。根据第 702 条的续期,美国情报机构还可以要求 Google 或 Verizon 等提供商出于调查目的显示互联网用户的数据,从而将数据收集技术从国家标准中扩展出来。

这种能力引起了消费者权益活动人士的担忧,他们担心新法律将要求许多职责不明确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转向政府监视。

因此,白宫表示,这项非常具体的法案,即《情报改革与美国安全法案》,包含了有关监督、隐私和公民自由的最明智和最有力的一系列变革。这些举措旨在平衡日益增长的情报需求与尊重个人隐私权的愿望。

法律实施后,关于国家安全和隐私之间适当平衡的讨论将继续进行,并引发政策、治理和公民权利等多个领域的担忧。这种持续的对话很可能会影响法律的制定,并进而影响美国与隐私相关的司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