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加密货币投资者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发展,内部收入服务局(IRS)已正式宣布从加密质押获得的奖励须纳税。这一声明是在乔舒亚·贾雷特(Joshua Jarrett)提起的一起正在进行的诉讼之后发布的,他是一名正在质疑IRS对质押奖励税收分类立场的加密货币投资者。
最近彭博社报道的IRS澄清指出,质押奖励应在收到时作为收入纳税。该立场与贾雷特(Jarrett)的观点相悖,他认为这些奖励应被视为新创建的财产,因此在出售之前不应纳税。该法律争议于2024年10月开始,可能对美国加密质押的监管和征税产生深远影响。
质押奖励的税收解释
根据美国国税局(IRS)的说法,个人在质押加密货币时获得的奖励具有“支配权和控制权”,因此这些奖励根据现行税法被视为应税收入。该机构引用了收入裁定 2023-14,规定纳税人必须在获得质押奖励的年份报告其公平市场价值作为总收入。
质押的过程涉及锁定现有加密货币资产,以支持网络操作,如交易验证。作为回报,参与者会获得额外的代币作为奖励。IRS表示,这些代币代表了即时应税收入,而不是新财产。
法律背景及其影响
贾雷特的诉讼并不是他首次与IRS就此问题接触。他曾在2019年就通过质押获得的Tezos代币的税收问题提交过投诉。虽然他获得了因多缴税款而产生的退款,但他拒绝接受,反而寻求对质押税收更广泛影响的明确裁定。
他目前的法律挑战旨在推翻IRS关于质押奖励的裁定,认为这些奖励应仅在实际出售或转让时征税。贾雷特将质押奖励与其他形式的新创建财产进行了比较——如作物或手稿——这些财产在出售之前不征税。
此案的结果可能重塑美国关于加密货币质押的税收政策,并影响未来类似案件的处理方式。随着加密货币市场的不断增长,比特币最近首次突破 100,000 美元,监管审查也在加剧。
这场法律斗争突显了加密社区内部关于税收和监管的持续辩论,因为利益相关者在快速创新和日益增加的政府监督的演变环境中航行。贾雷特的诉讼结果将受到投资者和监管者的密切关注,可能为美国税法下质押活动的处理设定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