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税局重申对质押奖励征税的立场**
美国国税局重申,质押奖励在收到时属于应税收入,反驳了约书亚和杰西卡·贾雷特的法律挑战。夫妇俩辩称,这些奖励应仅在出售时征税,将其比作财产。美国国税局坚持认为,奖励必须根据其收到时的市场价值报告为收入。这场始于2021年关于Tezos代币的持续法律争斗,可能会影响未来美国对数字资产质押的税收处理。贾雷特夫妇继续通过他们最新的诉讼寻求改变美国国税局的做法。
美国国税局重申,质押奖励在收到时属于应税收入,反驳了约书亚和杰西卡·贾雷特的法律挑战。夫妇俩辩称,这些奖励应仅在出售时征税,将其比作财产。美国国税局坚持认为,奖励必须根据其收到时的市场价值报告为收入。这场始于2021年关于Tezos代币的持续法律争斗,可能会影响未来美国对数字资产质押的税收处理。贾雷特夫妇继续通过他们最新的诉讼寻求改变美国国税局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