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要点

  • 在美国联邦法院的一项裁决中,法官艾米·伯曼·杰克逊 (Amy Berman Jackson) 驳回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的几项关键主张,包括加密代币本身是证券的说法。

  • 法院裁定,SEC 未能指控表明加密货币交易所二级市场上 BNB 代币的销售属于证券交易的事实。

  • 法院还驳回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论点,即币安的法定支持稳定币 BUSD 属于投资合同。

  • 虽然 SEC 的部分诉讼被驳回,但法院目前允许部分诉讼继续进行。但我们预计 SEC 在证明这些诉讼时将面临重大挑战。

这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持续通过执法进行监管的努力造成了打击,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发表了一项意见,拆除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误导性的加密执法活动的几个核心支柱。

法院决定驳回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全球交易量最大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币安的多项指控,这标志着监管机构与快速发展的加密货币市场之间持续斗争的重要时刻。

以下是法院的关键认定:

“投资合同”的含义

法院的意见驳回了 SEC 的几个核心论点。该裁决的核心是驳回了 SEC 的广泛断言,即加密代币本身是受 SEC 监管的投资合约。这一立场是 SEC 通过执法来监管加密市场的基石,但被认为在法律上站不住脚。法院认为,SEC 的做法混淆了问题,忽视了美国最高法院的控制先例。法院还强调,重点应该放在每笔交易的情况是否使其成为证券交易。重点不应该放在代币本身,因为它们不是证券。

二级加密货币交易所的 BNB 销售

该裁决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驳回了加密货币交易所在二级市场上销售 BNB 代币属于证券交易的指控。这一决定意义重大,因为它承认了 SEC 对加密货币行业(尤其是交易所)在促进二级市场交易方面所发挥的作用采取严厉执法行动的能力有限。法院认为,SEC 未能辩称二级市场销售的购买者购买 BNB 是为了获利,而不是为了其他用途,而这是通过豪威测试(最高法院概述的确定交易是否符合投资合同资格的法律框架)的关键标准。

BUSD稳定币

法院驳回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指控,该指控称币安的法币支持的稳定币 BUSD 是作为投资合约出售的。法院表示,BUSD 被作为稳定币进行营销,没有事实表明投资者预计它会因为币安的努力而升值。法院还指出,另一种稳定币已被美国司法部认定为非证券。法院认识到在处理这些资产时需要保持一致性,并指出在涉及稳定币的交易中,通过豪威测试可能会困难得多。我们认为,不同的美国机构对稳定币采取不一致的方法,造成了严重的市场不确定性,并凸显了严重的法治失灵。

SEC 的剩余索赔

虽然这项裁决对币安和整个加密货币行业来说都是一次重大胜利,但仍然存在一些挑战。法院允许 SEC 继续进行部分诉讼,例如 SEC 声称直接销售 BNB 属于证券交易,因为法院必须假定诉讼程序的这个阶段这些指控属实。但是,SEC 负有举证责任,除其他事项外,它需要证明客户购买这些代币是为了投资,而不是为了其他用途。

这一判决不仅仅是币安的一场法律胜利,它承认了 SEC 对加密货币行业的监管权力存在着重大限制。法院恰当地批评了 SEC 通过“逐案、逐币、逐法庭”的方式对这个价值数十亿美元的行业提起诉讼的决定,这种方式造成了结果不一致和模糊性。

这一决定是朝着维护加密货币市场完整性迈出的积极一步,呼吁公平一致的监管,以免扼杀增长和创新。随着此案的进展,币安仍然坚定地致力于抵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过度热心和错误地监管几乎整个加密货币市场的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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