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遇到討伐顏馳的帖子,我在廣場看過顏馳的貼,但是不了解這個人。不過也無所謂,我就說說自己對於這條帖子的看法。

第1,法律不是用來恐嚇人的,司法權在法院,適不適合這分析師所言的詐騙條款,可不是一個所謂的幣圈分析師能理解的,否則這分析師也可以去當律師、當大官了;

第2,除了入群的會員費是入了顏馳腰包,其他的錢都是在加密貨幣市場虧損的。虧損,那確實很遺憾。可是誰能確保所有投資都能只賺不賠呢?能做到只賺不賠的投資的人,那巴菲特都願意跪下叫他老爹了。所以,投資市場虧損,這是市場行為,不是個人詐騙行為。如果將投資市場裡虧損的投資定義為詐騙罪,那麼整個市場參與者都是從犯,包括分析師本人;

第3,加入群的會員費,這是入了顏馳腰包。但是既然是會員費,那麼這就是市場行為,也就是所謂的交易。既然是交易,那麼就得去理清楚顏馳跟他的群會員之間的協議,如果顏馳沒有旅行全部協議里的承諾,那他確實需要退費。這時候,如果他的道德有問題,那麼找工商局裁決,而不是在廣場對人進行法律審判和恐嚇,法律審判輪不到你,世俗的道德審判不過是聚眾傷人;

第4,在投資市場沒有只賺不賠的投資,任何一個人承諾自己多牛逼,多神,多仙,都不過是往自己臉上貼金,試圖讓別人成為他的信徒——供奉他,供養他。就像這件事所說的入群會員費。所以,別太相信那些混賬東西,神棍,幣套;

第5,所有的投資行為都是個人的,相信別人的所謂策略,最後做出投資導致虧損,這首先應該歸咎自己輕信他人。畢竟,沒有人強迫你做出那樣的行為。

第6,自己的行為,無論結果都需要自己承擔。胡亂遷怒他人,歸咎他人,都是一種不成熟的表現,完全像一個巨嬰一樣。就這分析師的認知和邏輯嫣然就是巨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