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於 4 月 26 日正式提起訴訟,繼律師王晨桓出庭後,台北地院 6 日開庭首度提解林耿宏,林出庭否認犯罪,強調以最高規格、最嚴謹態度去做虛擬貨幣,是要新創,絕對不是去詐欺他人。

(ACE 涉詐案首開庭!詐團主嫌稱「發幣無罪」、低軌衛星律師認罪、創辦人稱僅任「經理人」)

林耿宏稱合法經營:具專業知識團隊

據 udn 報導,林耿宏強調,參與的主管、撰寫白皮書的員工皆具備高專業知識,以最高規格、最嚴謹的態度進行合法經營。

林耿宏曾以「千蕎團隊」的名義銷售 IBcoin 等虛擬貨幣,這成為他在本案中的辯詞基礎。

他指出,前案檢察官曾告訴他虛擬貨幣可以買賣,因此他找了經濟部補助的 ABA 加速器創辦人潘奕彰,以及 KPMG 所輔導的王牌交易所,來專業經營區塊鏈及虛擬貨幣相關業務。

據鏡新聞所節錄的畫面,林耿宏本次在走下囚車時甚至囂張地比出 YA 的手勢。

律師團:真要詐騙不會搞這麼麻煩

林耿宏律師謝協昌表示,王牌交易所並未保證獲利,所有資金保管都有完整記錄憑證,沒有隱匿或掩飾的意圖,IMBA 社團並非為實施詐欺而成立的犯罪組織。

另名律師陳緯誠指出,林耿宏如果想要詐欺,完全不需要這麼複雜的操作,IMBA 不是一個嚴密控制的組織,理事長和分會長都是榮譽頭銜,只要達標業績即可,而且盈虧自負。

律師薛欽峰則辯稱,檢方指控虛擬貨幣沒有價值,應負舉證責任,此外,參加IMBA團隊需通過考試,並非只是招攬一般人來銷售。

檢方指控:詐騙手法與金流隱匿

檢方起訴指出,林耿宏、潘奕彰、林若蕎等人明知 MOCT、CSO、FITC、NFTC 及 BNAT 等虛擬貨幣本質僅為代碼,鑄造成本低廉,且無實際應用前景。待虛擬貨幣上架後,利用大眾對原理和交易方式的認識不足,成立 IMBA 直銷團隊及各分會進行推銷,並透過散佈不實新聞、操縱幣價等手段,詐騙不特定民眾投資購買,詐得約新台幣 8 億餘元。

林耿宏等人指示下屬將不法所得分批搬運、藏匿於雙北市各處,再輾轉挪為他用,總計 1 億餘元的所得被用於購買和營運宜蘭「蓮花精舍」房地產,作為洗錢據點之一。此外,4,300 萬元被交付王晨桓,其中 2,600 萬元作為王牌交易所增資款,1,700 萬元則作為曼谷法律事務所的投資款,這些操作製造金流斷點,掩飾和隱匿特定犯罪所得,從而進行洗錢。

(ACE案:知名律師涉虛擬貨幣詐騙洗錢,查獲千萬現金、主嫌女友家麥拉倫超跑)

這篇文章 詐團主嫌林耿宏首開庭辯「新創非詐騙」,見媒體囂張比YA 最早出現於 鏈新聞 ABM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