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人民法院报发表了一篇文章,标题叫《虚拟货币司法处置须规范化》,这个标题很好,也很痛。
好,是因为终于有体制内的人出来说这件事了。
痛,是因为数字货币司法处置真的痛了很久了。
发表文章的作者叫杨凯,是华东政法大学公共法律研究院的院长,专业对口且业务水准在业内有口皆碑。
发表文章的地方,是《人民法院报》,这家报纸的地位,在百度里是这么介绍的,并且这个名字,是江泽民题的。
所以在这么重要的报纸上,这么一个有分量的教授出来发声,这件事情就很不简单,也很不容易。
在橘座看来,这篇文章其实是非常委婉地指出了现行法律框架和行政命令之间的冲突,以及相关法律政策不完善所带来的执行痛苦。
杨凯教授说得很实在,一方面公告和通知等行政命令划定了严格的边界,也给出了相应的定性。
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你不可能忽视掉数字货币的价值,且数字货币的价值不会因为行政命令的否定而丧失。
那么问题来了,现在行政命令和法律出现了冲突,怎么办?
杨凯教授的意思是:建立虚拟货币司法处置制度已经迫在眉睫。
并且还提出了三个当下处置的主要问题,也很实在很接地气,看来是做了不少的调研工作:
最后杨凯教授的总结十分到位,可以说是一针见血:
最后杨凯教授认为应该出台全面指导意见,为虚拟货币司法处置提供明确的法律框架。
文章大概内容是这样,可以说这篇文章有高度也有深度,不是专家在自说自话,而是结合了基层法院实际遇到的问题给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
但说实话,对这个事情的意见能不能被采纳,最终能不能落下去,橘座持悲观态度。
一来,看起来是给了方案,实际上还是在提要求。
说人话就是,我们现在各层级法院在处理虚拟货币上遇到了很大的问题,不知道该咋整,你们倒是给个招啊。
方向是那么个方向,但具体的内容谁来填充?
无论是处置的流程、合规方式、国际合作等等,这其实是个非常大的系统工程,起码在短时间内不要抱太大希望。
第二,这一切都有一个前提:就是要明确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
因为现行的政策是不认可的,那你如果要去做司法处置,就必须先给许你不会法律地位,你得承认他的财产价值。
那你觉得,他们会打自己的脸,推翻过去的公告和通知吗?
都一刀切断完了,你说想续上就能续上吗?
况且谁开了这个口子,以后这方面要出什么事,他可就是千古罪人了。
我不认为当下之中国有官员敢用自己的肉身去顶这个雷。
第三,中庸之道,不是明面的冲突就不算冲突。
其实这个事情不光法院很难,公安更难。
因为法院好歹是在最后判决的时候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但公安可是在一开始的时候就遇到这样的问题。
你说虚拟币不具备价值,那公安的很多工作边界就很模糊。
从立案侦查到最后的司法处置,整个流程都处于一个无规可循的状态,让相关人员都处于高风险状态,甚至有官员因此落马。
毕竟一些大额资产处置的利益太大了。
有的甚至当事人不服气会去闹,去纪委举报,然后纪委再来查公安,那可真是热闹了。
从法律工作者的角度来说,其实也有一个让他们内心非常矛盾的悖论:
普通人参与数字货币的交易、出入金就有那么高的风险。
那么公安机关和法院在做司法处置的时候就不涉及到相关风险了吗?
如果这样搞的话,区别对待的法律还是法律吗?
但没办法,按照当前的政策,不光当事人有法律风险,承兑商、甚至公安和法院也都面临法律风险。
因为按现行流程,很难步步都合规,且又没有合规流程可参考,你让一线的办案人员怎么去执行?
所以现在司法处置真的已经变成一个高风险的事情了,现在对于各地来说,唯一合规的路径可能就是走香港的持牌交易所了,这样才能证明资金来源是合规的。
前些年,橘座也参与过一些处置的案件,这里边的水太深了,后面就不再掺和了,这不,前几天还有老朋友给我发来全国各地的司法处置文件,我也是婉拒了。
这种东西,已经不是我这样的平头百姓能去玩的了。
杨教授的调研是到位的,发心是好的,但想落实下来,且等着吧。
这篇文章我写的很难受,因为很多话不能说的太透,甚至不能说。
后续橘座有时间会再写一篇关于司法处置的文章,或者做一场直播。
可以点个在看跟我预约,预约数量越多,更新速度越快,因为后边我又要频繁出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