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说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 5 件依法惩治网络传销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假借投资虚拟货币承诺高额回报的案例。2018 年初,被告人陈某等人以区块链为噱头,设立 “某 Token” 网络平台进行传销活动,要求参加者缴纳价值 500 美元以上的虚拟货币以获得增值服务。陈某等人于 2019 年 1 月将平台客服组、拨币组搬至国外,继续进行传销活动。“某 Token” 平台注册会员账号超 260 万个,层级达 3293 层,共收取比特币、泰达币、柚子币等虚拟货币超 900 万枚。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涉案应为 PlusTok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