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inCatcher 消息,据明报报道,香港财库局及金管局昨发表在港实施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立法建议的咨询总结,绝大部分回应者认同,有需要为法币稳定币发行人引入监管制度,适当管理潜在的货币与金融稳定风险,并提供具透明度和合适的规限。

财库局及金管局将因应回应者的意见和建议,敲定立法建议以实施监管制度,尽快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金管局亦正处理稳定币发行人“沙盒”申请,将于短期内公布参加者名单。根据咨询,大部分回应者支持法币稳定币的储备资产总值、 于任何时候均需维持全额储备的要求,部分回应者提出进行实时对帐的潜在困难,以及为确保储备资产的市值至少相等于流通法币稳定币的面额,需不时补足储备资产的大量工序。

此外,咨询文件建议,发行人最低缴足股本应至少为流通法币稳定币总额的 2%、或 2500 万港元,以较高者为准。部分回应者认为,根据法币稳定币流通量为准则,以及时维持足够资本存在困难。当局将更改最低缴足股本要求为 2500 万港元、或其稳定币流通量的 1%,以较高者为准,金融管理专员仍保留有需要时施加额外资本要求的灵活性及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