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6日,家在钟祥的王先生经好友“海浪”拉进裙,裙里正热火朝天地介绍着一个名为MOS币的虚拟货币投资项目,而裙友们也都争先恐后地晒出自己的高收益截图,不断跳动的高收益数字及“稳赚不赔”、“赚翻了”“躺赚”等字眼让他心动不已。
观望几天后,王先生通过裙主发布的链接购买了价值5000元的MOS币,不料没过多久,裙却被封禁,购买的虚拟货币也无法提现,王先生意识到自己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警。
经调查,一个以陈某、丁某某、付某三人为首的传销组织逐渐浮出水面。
2021年10月,陈某、丁某某、付某三人受邀去武汉参与一个去中心化金融项目,深入了解后,陈某认为该行业前景好,于是,三人一拍即合,决定发行自创虚拟币MOS币获取收益。随后,陈某、丁某某、付某三人商定了推广模式、奖励制度、利益分配机制等事项,并远赴山东找到某软件设计公司负责人卢某某(另案处理),开发虚拟币软件MOSDapp。2022年2月,MOSDapp正式上线运行。
同年2月19日,陈某等三人在武汉某酒店为MOSDapp举办了发布会,并呼朋唤友参与MOS币项目,同时以投资 MOS币项目为名,成立传销组织海星社区。
为提高推广效率,陈某三人利用互联网平台以及在全国各地召开线下培训会等方式宣传MOS币项目,通过海星社区发展会员,引诱他人投资购买 MOS 币成为会员并发展下线,按照发展下线数量及下线会员缴费金额,给予上线会员相应返利,形成上下线层级。
经过几个月的精心推广,该组织迅速壮大,为方便管理,三人将组织按照地域划分为五大战区、十六个先锋小组,并选派骨干成员分别负责,五大战区每天通过线上聊天软件组织会员召开晨会,号召会员完成下达的业绩任务。
截至案发,MOSDapp共有一万余个注册会员账号,最高层级数为 17 层,涉案金额达5700余万元。
“MOS币是没有实际价值的,该项目也没有任何实体经营活动,全靠不断发展下线维持运转,上线赚的其实是下线投进去的钱,一旦没有源源不断的下线投入资金,项目就会崩盘。”钟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介绍。
丁某某、付某、陈某通过MOSDapp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达41 人以上,其组织形式已构成刑法意义上的传销组织。2023年1月11日,陈某、丁某某、付某到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退缴了2259万余元违法所得。
同年12月22日,该案移送至钟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承办检察官认为:陈某、丁某某、付某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之规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