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推荐阅读:《Web3.0创作者经济报告:CreatorFi的发展现状和想象空间》,作者: @jack_xiong137 @BlockBeatsAsia
链接:https://www.theblockbeats.info/report
以下为个人见解:
创作者经济,是自从我开始创业做小幽灵 和 ManesLAB 就一直在关注并深入思考的领域。
其实参与越多、亲身经历越多,就越觉得在目前Web3世界谈及“创作者经济”是多么的不合时宜。 的确,Web3的数据开放、让Creator与自己的粉丝建立直接的联系等等听起来很诱人,但仔细想想这些对于绝大多数创作者而言都是糖衣陷阱。
文中提到Li Jin 为创作者赋予的三层定义,其实加一个“应当”更能体现出创作者在当前Web3环境中的举步维艰,即:
-创作者【应当】以制作以被消费为目的资产,旨在为受众和自己创造价值。
-创作者【应当】是产生于数字化、民主化媒介传播渠道的影响力人士。
-创作者【应当】是「数字邪教领袖」。
不妨细品。
其实这三点总结下来就是创作者得想办法让自己有影响力,这样创作出来的东西才有人消费。 如何让自己【有影响力】?我认为目前国内Web3创作者群体中做得最好的是 @NiqisLucky ,在确保艺术质量的前提下,通过一次次有意或无意的炒作让自己声名鹊起,现在LuckCot每次发售新作品几乎都是立即售罄
但尼老师的“热搜体质”不是所有创作者都具备的,我身边99%的创作者都是卖力推广自己但一无所获的状态。当没有办法让自己拥有粉丝的情况下,“与自己的粉丝建立直接的联系”还重要吗?
另一点是,很多人提到创作者经济都会说:粉丝购买创作者的作品、粉丝订阅创作者的频道、粉丝给创作者打榜等等 在最理想的情况下,站在粉丝立场做的这些行为都应该是不求回报的消费行为,是人群漏斗再次精筛一遍的结果,Web2世界中我们经常看到粉丝买几百张偶像的唱片,但别忘了更多人还在听盗版音乐。
当分母足够大的时候,也许创作者真的能够找到1000个死忠粉丝,但是我不认为当前Web3环境能够支撑如此多的创作者。大家可以看看熊市的时候我们行业才有多少活跃的地址,其中又才有多少人是“消费者”,当大部分人是慕“造福神话”之名而来时,推行创作者经济简直是天方夜谭。
没有孰对孰错之分,我们也都知道两个力方向一致时这架马车才跑得最快,因此我十分期待看到一个能在这个行业帮助创作者成长的项目,我也始终相信创造力是这个新时代最宝贵的财富。只是实现路径还需要每一个从业者继续探索。
前些天和朋友交流,得出两个有趣的结论,在这里一起分享给大家。 创作者工具的推陈出新,从Adobe到AI,似乎利好创作者,但也许对于腰部以下的创作者是毁灭性的打击。想象一下,曾经梵高一幅画画10年,卖1000万,现在一天画10幅,每幅卖10u,当消费力只有10u的人要买画,他会选择梵高还是某某某?
另一个角度看,工具让生产力提高,《哈利波特》中每个学院的故事都能展开讲述,喜欢拉文克劳的读者不必再硬着头皮阅读格兰芬多和斯莱特林的爱恨情仇,围绕拉文克劳的粉丝社区会更快速地建立。所以也许未来IP工厂、品牌集团的影响力会迎来爆发。
因此,我认为我们需要达成共识的是,要想办法提高消费力水平,对于Web3来说,就是需要“拉人进来”,这也是我们ManesLAB在做和现实世界结合(CutUp)、以及后续产品开发(暂时保密)的重要原因,我们希望丰富这个新世界。
我们相信Web3普及后一切都会不一样,NFT的流动性、过度金融化可能都不再是问题,建立在50万人基础上和70亿人基础上的解决方案可能是天壤之别,别当“火鸡科学家” 先让Web3得到大规模采用,再尝试“用精神去对抗物质”。
请大家对2023年的ManesLAB生态保持关注与期待,Peace yo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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