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央行總裁楊金龍表示,央行數位貨幣(CBDC)雖無發行時間表,但在持續研究試驗的過程中,正處於原型建構的階段,已針對零售支付建置 CBDC 雛型平台,預計 2025 年將召開數場公聽會、說明會和論壇,同時研議法律架構。

立法院財委會 7 月 8 日邀請楊金龍針對「數位貨幣發行之規劃與貨幣之數位轉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央行在提前出爐的書面報告中揭示了 CBDC 相關規劃。

報告說明,推動 CBDC 並非國際競賽、不是先發即具優勢,畢竟創建「數位新台幣」是一項「巨大且複雜」的工程,需長期進行,因此對發行 CBDC 的態度較為謹慎,主要還是希望能符合大眾數位支付的需求、政府數位政策發展的目標,以發揮實質效益。

另針對加密貨幣相關議題,央行強調,比特幣、穩定幣等虛擬資產,並非央行數位貨幣體系的一環。

零售型 CBDC 

台灣央行自 2019 年起開始研究 CBDC,至今已完成二階段研究試驗,目前處於原型建構階段。

編按:央行數位貨幣(CBDC)可按使用對象區分為「零售型央行數位貨幣(Retail CBDC)」與「批發型央行數位貨幣(Wholesale CBDC)」兩類,前者提供一般大眾、企業作日常支付使用,後者則是作為央行、商業銀行及金融機構之間進行跨行清算的工具。

具體來說,央行專門針對「零售支付」而開發的 CBDC 雛型平台,現在已可支援「數位券」的金流作業,每秒受理交易筆數(TPS)達 2 萬筆;未來可發行「數位現金」,規劃採雙層式架構發行,提供大眾日常支付使用,發行初期不計息,但保留附息功能。

基於風險管理的考量及大眾使用的便利性,央行報告指出,CBDC 錢包將分為「不記名」與「記名」錢包,用戶可自行選擇錢包種類,其中,「記名錢包」需由中介機構執行 KYC,並依現行資料隱私保護規定,妥善保管及管理用戶個資,中介機構僅能查閱所屬用戶的資料;而央行則是以「去識別化技術」處理相關交易,並不保存用戶明細資料

報告也指出,CBDC 平台整體安全採「縱深防禦(Defense in Depth, DiD)」架構,由央行、中介機構及用戶共同達成安全管理目標;交易安全則採「公私鑰機制(Public Key Cryptography,PKC)」;用戶交易皆須簽署「數位簽章」, 經平台系統驗證,以確保交易安全。

除了 CBDC 的發行、流通和轉帳之外,雛型平台也具備多種零售支付功能,例如:繳費、繳稅、購物扣款、現金/銀行存款/CBDC 間的兌換與兌回、自動轉換及自動儲值等。

鎖定 3 大工程推進 CBDC

央行強調,有關零售型 CBDC 的推動現況,目前主要鎖定 3 大工程進行

1 、進行廣泛溝通:由於 CBDC 發行涉及廣泛利害關係人,因此有必要預先進行廣泛且審慎的溝通。其中,今年 4 月完成首次問卷調查後,已將結果公布上網;預計將在 2025 年舉辦數場公聽會、說明會與論壇, 與利害關係人進行更廣泛、具體的交流,並藉以加強宣導 CBDC,提升大眾認知度。

2 、精進平台技術:考量數位落差,為讓不用手機的民眾使用「卡片離線支付」,現正進行相關試驗,包括讓大眾在沒有網路的情況下,可選擇使用手機或卡片進行離線支付

同時,央行將著手進行以 「CBDC 雛型平台」與數發部「政府機關發放共用平台」介接合作事宜;未來,政府機關可透過數發部平台發放「數位券」,央行平台則處理用戶錢包內數位券消費後,所涉及的款項撥付與結、清算作業。

3 、研議法律架構:央行將持續蒐集主要國家相關法制資料,並盤點台灣發行 CBDC 可能需配合訂定或修正的相關法規,包括發行 CBDC 的法源依據、洗錢防制、資訊安全及隱私保護等規範;在後續舉辦公聽會或論壇時,央行也將與各界廣泛交換相關的法制意見。

批發型 CBDC

此外,央行也正規劃「批發型 CBDC」的概念驗證,以批發型 CBDC 作為資產代幣化的清算資產,並結合銀行存款代幣功能,共同建構未來數位貨幣體系。

央行表示,將應用代幣化技術進行批發型 CBDC 及商業銀行貨幣的數位轉型,以支援各類資產代幣的發展,目前正進行相關概念驗證,將協同參與銀行建置「代幣化共用平台」,進行以下 3 種情境的試驗:

1 、 銀行存款代幣的跨行移轉:銀行可利用代幣化共用平台,依客戶需求將存款兌換為存款代幣,進行跨行轉帳,並以批發型 CBDC 作為清算資產。

2 、資產代幣的款券同步交割(DVP):以金融機構發行的「證券型代幣(Security Token Offering)」為標的,與存款代幣進行款券同步交割,並透過批發型 CBDC 進行清算資產。

3 、特殊目的代幣(Special Purpose Digital Money):

  • 目前政府招標單位收取投標廠商的「押標金」,仍採用紙本及人工作業,若以特殊目的代幣方式處理,具有提高作業效率的潛力。

  • 改善作法是將「存款代幣」結合「智能合約」,成為具有押標金功能的「押標金代幣」。一旦開標完成,代幣化共用平台就會自動將押標金代幣兌回未得標廠商的存款代幣;另一方面,得標廠商的押標金代幣將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代幣,直到標案完成,再兌回得標廠商的存款代幣。

〈已建置 CBDC 雛型平台!台灣央行:鎖定 3 大工程推進「數位新台幣」〉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區塊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