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曾经一个争议很大的新闻,来看看怎么回事:

2019年年初,而立之年的凌月生(化名)在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某暂住地处于无业状态,小学文化的他想着通过手机“薅羊毛”,便在百度上搜索如何破解网络请求包和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教学。

之后,凌月生发现了一个篡改网络请求包内数据的办法,还将这个办法告诉了同住的老乡凌士山(化名),凌士山也是小学文化。从那时起,两人就一直尝试入侵北京某信息技术公司服务维护的某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系统。

“我用鼠标抓页面上的数据,点来点去,最后就找到漏洞了。”凌士山供述称。2020年10月份,凌士山在使用凌月生账号时发现了该系统的划转漏洞,通过一个抓包软件在该平台上抓取数据,然后手动将抓取的数据开头添加“-”号发送至平台,就可以看到自己在平台的钱包账户内的虚拟货币增加。

据北京某信息技术公司报案材料、系统后台日志显示,2019年10月16日,凌月生在上述平台注册账号尝试攻击其维护的系统,持续至2020年10月15日凌晨4点成功侵入该系统。后注册凌士山实名账户成功侵入该系统,又陆续注册了17个实名账户通过这两人的设备轮流登陆对系统漏洞进行攻击,成功后提现。

仅16日凌晨2点到5点15分期间,两人总计盗取泰达币62万个,以太币12687.9956个、比特币149.99627927个。凌月生将盗取的虚拟币的私钥放在一部金色苹果手机里面,存在其堂妹暂住地保险柜内,此外两人总计变现了约200万元人民币,用于购买宝马车等支出。

据上述信息技术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某证言,16日早上9点,公司平台维护人员才发现其所服务的平台发生异常大额提现情况,当时泰达币的售价大概每个6.7元人民币,以太坊售价大概每个2500元人民币,比特币售价大概每个7.9万元人民币。“我公司受XX Global XX Ltd.委托对某数字资产交易平台进行系统研发维护和技术咨询服务,依据我公司与该公司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此次系统入侵事件,我公司按照协议需赔付对方公司人民币5025.97万元。”

发现该漏洞后,信息技术公司对该漏洞进行了检修,之后田某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公司日志,锁定了凌月生和凌士山。田某还称,为修复系统漏洞,公司还聘请了第三方对系统进行安全修复,花费20万元。

10月21日,公安机关将凌1、凌2抓获归案,民警从凌1暂住地起获银色苹果牌笔记本一台,从其身上起获白色红米手机一部。从凌2身上起获金色魅族手机一部,蓝色VIVO手机一部。从凌1寄存在饶某某处的保险箱内起获金色苹果手机一部,人民币10万元,现扣押在案。

到案后,凌1、凌2配合公安机关退回了尚未出售的虚拟货币,交易价值共计人民币4800余万元。万某将用赃款购买的宝马车变卖,所得70万元退赔给了北京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院裁决:
一、被告人凌1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二、被告人凌2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三、继续追缴被告人凌1、凌2之违法所得人民币一百三十四万九千三百三十七,发还北京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四、在案扣押之人民币十万元,魅族手机一部之折价款,用于执行判决主文第三项。
五、在案扣押之银色苹果牌笔记本一台、白色红米手机一部、金色苹果手机一部、蓝色VIVO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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