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则适用于现金以外的领域之前,美国必须制定新的法规。

两家美国机构在1月16日宣布,有争议的交易报告规定不适用于数字资产(即加密货币)。

美国国税局(IRS)和财政部表示: “企业在财政部和国税局发布规定之前,不必像报告收到现金那样报告收到数字资产。”

在附带的公告中,国税局和财政部表示: “此公告提供了过渡性指导…并澄清目前不要求在确定单笔交易(或两笔或更多相关交易)是否达到报告门槛时包括数字资产。”

两家机构表示,它们打算在以后发布适用于数字资产收到的拟议规定。这将允许公众在书面形式和在必要时通过公开听证会提交评论。

早前关于1万美元报告规定的不确定性

该规定要求企业在收到1万美元以上现金后的15天内填写8300表进行报告。

目前,规定的文本只提到现金,并没有明确提到数字资产。然而,一项特定法律《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法案》先前已更新,将数字资产视为现金。 国税局和财政部承认了这一变化,但表示在变化生效之前需要发布新的指导。

这一规定曾引起了投诉,特别是来自行业团体CoinCenter。 CoinCenter声称这些规定在今年初开始适用于加密交易。它还担心这些要求可能适用于无法遵守的实体,如区块链矿工、验证者和去中心化交易用户。

CoinCenter还在法庭上挑战了这些规定。然而,由于自2023年中旬以来该诉讼没有进展,并且今天两家机构都没有承认该诉讼,因此该案似乎没有促使这两家机构的最新公告。

推迟的规定仅涉及适用于大额交易的额外报告要求。普通所得税规定仍然适用,要求美国加密货币投资者和交易者报告数字资产的盈亏。#IRS #加密货币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