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PANews 报道,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风险提示》。该风险提示指出,一些团伙以虚拟货币、境外数字期权等为噱头,诱导群众参与交易炒作,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为维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提示广大群众: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风险提示还指出,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极易受到恶意炒作与价格操纵,要严防个别不法企业以虚拟货币或境外数字期权为噱头开展非法集资等诈骗活动。请广大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成为非法集资等诈骗活动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