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於今年審理全球首宗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訴訟案,凸顯此類新型組織的法律與治理挑戰。香港立法會議員吳傑莊建議,香港政府應儘快建立 DAO 監管框架,助力 Web3 生態發展並吸引全球資源。 (前情提要:一條推文募到3.5萬枚SOL,ai16zdao 成員預售的 AI-Pool 是什麼?) (背景補充:DeSci新篇章!量子生物學DAO推出$QBIO代幣,BIO Protocol首度發行) 香 港高等法院於今年 8 月裁定全球首宗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訴訟案,標誌著此新型組織面臨的法律與合規挑戰進入實質階段。隨著 Web3 生態持續成長,香港立法會議員吳傑莊認為香港應盡快制定針對 DAO 的監管框架,助力數位經濟發展。 首宗 DAO 訴訟引發規管需求 今年 8 月,香港高等法院審理全球首宗涉及 DAO 的案件,判決要求被告公開區塊鏈及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RWA)項目的詳細財務數據,以回應資產挪用指控,涉案金額超過 60 億港元。這一事件凸顯了 DAO 在運營過程中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與治理空白。 DAO 是基於區塊鏈智能合約運行的組織,無中心化的上下層級,成員通過持有代幣參與治理與決策。然而,現行法律體系中,DAO 缺乏清晰的法律主體地位,這成為阻礙其發展的重要問題。 DAO 成長迅速,需完善監管框架 香港立法會及 Web3 發展相關委員會主席吳傑莊指出,目前全球 DAO 總數已達 20 萬個,且持續增長,香港若希望成為 Web3 樞紐,應儘快設立相關規範,吸引 DAO 項目落地。吳傑莊表示: 「目前 DAO 形式的公鏈項目如同『無主孤魂』,在全球範圍內難以找到適當落腳地。如果香港能提供合規框架,將有效吸引這些組織來港發展,甚至繳稅。」 他補充,許多 DAO 項目因缺乏合法地位,無法與傳統金融系統對接,設立規管框架後,可促進 DAO 與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合作。 建議參考證券業建立發牌制度 吳傑莊建議,香港政府可參考證券業監管模式,為 DAO 引入發牌制度。該制度將要求 DAO 釐清內部組織結構,設立負責人(Responsible Officer,RO),以確保其遵守監管機構要求並維持正常運作。他強調,若香港能儘快制定法律框架,將有助於吸引資金、技術及人才,推動 Web3 生態全面發展。 目前,美國及阿布達比已設立相關規範以管理 DAO 的運作。香港若能跟進,將進一步提升其在全球數位資產領域的競爭力,成為區域數位經濟發展的核心。 相關報導 一條推文募到3.5萬枚SOL,ai16zdao 成員預售的 AI-Pool 是什麼? DeSci新篇章!量子生物學DAO推出$QBIO代幣,BIO Protocol首度發行 不滿LDO虧損提告》美法院裁定:Lido DAO 是合夥企業,參與治理成員要負責〈DAO也要註冊審查?香港立法會議員吳傑莊:建議政府仿效證券業發牌〉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動區BlockTempo《動區動趨-最具影響力的區塊鏈新聞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