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個有關中國的幣圈新聞讓投資者猜測,中國當局似乎已經暗示未來將放開或解除加密禁令?不過中國律師劉揚對此分析表示,中國的監管環境基本面沒有產生任何變化,短期內解除禁令基本是不可能的。 (前情提要:重大訊號!支付寶首頁出現加密基金廣告:一鍵投資比特幣、Coinbase,中國禁令將鬆綁?) (背景補充:中國法官裁定:個人持有「虛擬貨幣不違法」但禁止一行為,限制令能解嗎?)   中國大陸自 2017 年 9 月相繼叫停境內所有 ICO 活動和全面清退加密貨幣交易所,以及在 2021 年 9 月頒布挖礦禁令後,加密貨幣相關活動在中國已被普遍判定為非法活動,也讓中國成為全球加密貨幣活動最受限制的國家之一。 不過動區昨(12)日曾報導,近期中國境內有大量用戶發現,在使用支付寶 APP 時,首頁會收到加密貨幣基金的推廣廣告,內容提及「全球投資、加密貨幣飆漲、10 元起投、立即上車」等口號,讓社群認為這似乎是中國當局即將鬆綁加密禁令的重要訊號。 律師分析:中國加密禁令難解除 不過對此看法,中國資深律師劉揚昨(12)日針對近期社群不斷討論的種種暗示中國可能將會鬆綁加密禁令的觀點分析指出,中國當局的加密禁令還是很難被解除的。 在這篇文章中,劉揚對近期有關中國的三大幣圈利好新聞做出解讀,具體來看包括: 1. 上海法院法官認為個人持有虛擬貨幣合法 針對法官認為在中國,個人單純持有加密貨幣並不違法的觀點,劉揚表示: 首先在法院判決書中並沒有涉及該問題,這一說法僅僅是法官的觀點; 其次,即使是法官認為,但其所強調的部分仍在於「商事主體不能隨意參與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以及自行發行代幣」; 最後,這篇法院釋出的文章著重強調的是有關虛擬貨幣的違法行為和活動,並不在於認定個人持有或投資加密貨幣在法律上的屬性。 2. 人民法院文章《非法竊取虛擬貨幣行為的刑法定性》暗示挖礦合法 針對這篇文章,劉揚表示其主旨在於探討盜竊虛擬貨幣的行為應當認定為盜竊罪、還是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數據罪,而不是要承認挖礦的合法性。 同時,這篇文章也只能當做法律實踐中可能出現的一種情況,並不具有絕對的權威。即使原文中出現了「挖礦凝結了社會抽象勞動」的表述,但這篇文章所強調的仍然是虛擬貨幣具有財產屬性,「挖礦凝結了社會抽象勞動」只是為了對此提供論據,而並不是真的承認挖礦合法。 3. 支付寶出現加密基金推廣 最後,針對支付寶首頁近日出現加密貨幣基金推廣廣告一事,劉揚也認為這並不能被視為中國當局放開監管的訊號,相反他做出預測三大預測: 中國的加密禁令可能會改動,但要注意的是,一是可能改動,二是即使改動,也是略微改動。劉揚指出,未來可能會出現改動的部分為: 部分虛擬貨幣業務可能會搞特許經營制,例如法幣與虛擬貨幣的兌換業務等。 當前亟需解決的問題是虛擬貨幣的司法處置問題…基於當前司法現狀的考量,可能會特許相關部門從事虛擬貨幣到法幣的兌換業務,但極有可能是單向的,而非自由兌換。 其次,劉揚認為買賣加密貨幣在中國還是很難會放開,他指出: 基於虛擬貨幣的跨境流通屬性和我國的外匯管理制度,我認為這個口子不會輕易放開,包括 CZ(幣安創辦人趙長鵬)提到的國家戰略儲備的問題,那是戰略層面的事情,與普通交易者無關。 最後,劉揚還指出,發幣和挖礦在中國現階段的監管下,是根本不可能放開的: 關於發幣,虛擬幣交易的行為模式已經被新的非法集資司法解釋納入其中,這種脫離監管的融資行為所產生的負面效應是顯而易見的,因此背後的實際價值和錨定物根本不是合規與否的考量標準,即使很多文章都在討論 RWA 等模式發幣的合規性等,但在當前的監管環境中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關於挖礦,根據發改委文件顯示,之所以禁止挖礦,是因為其「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巨大,但對國民經濟貢獻度低,對產業發展、科技進步帶動作用有限」,因此現在的大環境與 2021 年相比,基本面沒有發生任何的變化,因此沒有放開的道理。 不過關於挖礦的部分,筆者認為是政治成分居多,畢竟中國其實是有大量無法被好好運用的綠色能源的,這些能源如果被拿來挖礦使用,其實反而可以創造更多價值,因此筆者認為在管治下的開放是有高機率的。 相關報導 V神用中文受訪:回憶以太坊中國故事、ETH與BTC有文化差異、俄烏戰爭改變了我.. 律師觀點》為何中國法院裁定持有加密貨幣不違法,無需過於樂觀? 中國幣圈權力遊戲:礦機第一人烤貓失蹤、吳忌寒稱霸、趙長鵬的崛起〈支付寶現加密廣告是解禁前兆?律師:中國或開放兌幣特許經營,但挖礦與發幣還早〉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動區BlockTempo《動區動趨-最具影響力的區塊鏈新聞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