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香港政府公布备受瞩目的《稳定币条例草案》。这部立法为法币挂钩稳定币(Fiat-Referenced Stablecoins, FRS)的发行机构提供了详尽的监管框架,旨在将香港打造成全球虚拟资产领域的领导者。
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举措直面了与FRS相关的金融稳定风险、用户保护需求以及监管清晰度等核心问题。通过实施这些措施,香港不仅希望增强公众对稳定币生态系统的信任,还力图释放虚拟资产及其底层区块链技术在金融创新和经济增长中的全部潜力。
《稳定币条例草案》提出了稳定币发行和运营的主要监管要求:
1. 资本要求
• 必须持有至少2500万港元的注册资本,或等值的获批准外币。持牌机构应具备充足的财务资源以履行其财务义务,并满足其他财务资源标准。
2. 储备资产的监管
• 对于每种稳定币,必须设立独立的储备资产组合,以确保其市场价值至少与未兑换的稳定币面值相等。
• 储备资产组合应与机构其他资产分开管理。
• 储备资产应选择为高质量、高流动性、低风险的投资。
• 实施严格的风险管理和审计流程。
• 向公众公开储备资产的管理、风险控制和审计结果。
3. 稳定币赎回机制
• 持牌机构必须提供无条件的稳定币兑换权利,不得施加不合理的限制。
• 兑换请求必须及时处理,并在扣除合理费用后以约定资产形式支付。
• 在持牌机构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持币人有权按比例兑换其持有的稳定币。
4. 人员资质要求
• 持牌机构需确保所有控股人身份明确,并具备相应的资质。
• 行政总裁、董事、稳定币经理等关键职位必须由合适的人选担任。
• 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5. 风险管理政策
• 持牌机构必须制定全面的风险管理政策,以保障信息安全、防范欺诈行为,并具备应急响应能力,同时必须遵守金融管理专员批准的政策。
6. 反洗钱和打击恐怖主义集资
• 持牌机构必须建立措施以预防与稳定币相关的洗钱和资助恐怖活动,并确保遵守《反洗钱及打击资助恐怖活动条例》及相关措施。
7. 稳定币发行的目的与稳健性
• 持牌机构发行稳定币的目的、商业模式和运营安排必须稳健,以规避潜在风险。
8. 业务范围限制
• 持牌机构应专注于稳定币业务,并在开展其他业务前获得金融管理专员的批准,同时确保其他业务活动不会对稳定币业务构成重大风险。
9. 信息披露要求
• 持牌机构必须发布白皮书,提供关于稳定币的全面和透明的信息,并披露投诉处理和补偿机制、稳定币管理和风险评估等信息。
10. 投诉处理机制
• 持牌机构必须建立并执行有效的投诉处理和补偿机制,以确保持币人能够方便且高效地解决他们的问题。
11. 无息政策
• 持牌机构不得对稳定币支付利息,也不得允许任何形式的利息支付。
12. 有序缩减规模与恢复计划
• 必须建立有序的缩减规模机制,以确保稳定币的兑换能够有序进行。持牌机构应制定适当的应急计划。
为有效落实制度,《条例草案》亦建议赋予金融管理专员必要的监管、调查和执法权力。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此立法建议对履行香港作为金融稳定理事会成员的义务至关重要。秉持「相同活动、相同风险、相同监管」的原则,立法建议着重风险为本,致力缔造稳健的监管环境,亦与香港对虚拟资产的监管方针一致。
金融管理局总裁余伟文表示,立法建议经过广泛谘询,并在厘定监管制度的细节时充分考虑业界的意见,相信稳健的监管环境有助推动香港稳定币生态系统可持续及负责任地发展。
这项全面的监管框架旨在确保稳定币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和透明性,同时保护相关利益方的权益。《条例草案》计划于12月18日在立法会进行首次审议,未来的落地实施将成为推动香港虚拟资产生态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一步。
通过此次立法,香港展示了在全球虚拟资产领域迈向合规与创新并存的坚定决心。
英文版报告内容可在官网阅读:
https://www.beosin.com/resources/hong-kong-to-introduce-and-unveil-stablecoin-b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