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市场狂欢 2019年3月,被告人王某某在罗某(在逃)的组织下偷渡到缅甸勐波从事针对国内居民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2019年6月,王某某偷渡回国。2019年8月,王某某又在罗某组织下偷渡缅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工作几日后采取偷渡方式回国。2020年4月,王某某再次非法出境到缅甸勐波某诈骗公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后于2020年12月从国门自首回国。

普安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根据案件情况及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数罪并罚后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法官提醒,切勿盲目追求所谓的“高薪”而触犯法律红线。本案中,王某某因轻信“高薪”诱惑,明知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仍多次非法出入境,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特别是“杀猪盘”这类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其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必须依法严惩。

每个人都应增强法律意识,警惕境外高薪招聘陷阱,选择合法途径就业,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避免走上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