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发行虚拟币涉刑案引争议:撤回流动性致炒币亏损是否构成诈骗 ??

“00后”大学生杨某在境外公有链上发行一款简称为BFF的虚拟币,因撤回流动性引来牢狱之灾。

检察机关指控,其发行了假的虚拟币,他人受误导充值5万USDT币后,杨某迅速“撤资”,导致他人损失5万USDT币,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2024年2月20日,河南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杨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24年5月20日,该案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澎湃新闻获悉,在二审中,杨某的辩护律师仍然为其做无罪辩护。

辩方认为,本案被告人杨启超发行的虚拟币拥有唯一且不可篡改的合约地址,不存在所谓“假币”,而被告人和报案人都是币圈资深玩家,二人长期从事虚拟币买卖活动,对于炒作虚拟币的风险有明确认知。

此外,平台允许随时添加或撤回流动性,被告人的行为不违反平台规则。而被害人持有的BFF币,在案发后因流动性增加而升值,若交易即可兑回比之前更多的USDT币,则被害人不存在任何损失。

相关律师介绍,在我国法律政策尚未认可虚拟币的合法性且“投资虚拟币损失自担”的情况下,这起因发行虚拟币撤回流动性而被作为刑案诉至法院的,在国内尚属首例。#山寨季何时到来? #5月非农数据即将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