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Foresight News 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自 2024 年 8 月 20 日起施行。

《解释》共 13 条,明确「自洗钱」「他洗钱」犯罪的认定标准,「他洗钱」犯罪主观认识的审查认定标准,洗钱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解释》还明确了「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七种具体情形,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罪的竞合处罚原则,罚金数额标准及从宽处罚的标准。

《解释》指出,洗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且具有多次实施洗钱行为;拒不配合财物追缴,致使赃款赃物无法追缴;造成损失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解释》将通过「虚拟资产」交易列为洗钱方式之一,明确通过「虚拟资产」交易、金融资产兑换方式,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