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币发行人认为,金融交易法规不应适用于与其他资产挂钩的稳定币。

根据 9 月 28 日的法庭文件,稳定币发行商 Circle 已就币安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的案件提交了法庭之友陈述。

在法律术语中,“amicus curiae”(拉丁语,意为“法庭之友”)指的是不直接参与案件但在诉讼程序中拥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团体。这些当事人可以通过提交书面论点(称为“法庭之友陈述”)来施加影响,向法院表达自己的观点。

Circle 对此事的兴趣在于 SEC 将币安支持的BUSD稳定币归类为证券。尽管币安强烈拒绝这种分类,但 Circle 进一步断言,金融交易法规不应适用于与美元等其他资产挂钩的稳定币。

此外,USDC 发行人认为,BUSD 不能被视为证券,因为其用户并不预期从其购买中获利。

这一观点与风险投资公司 Paradigm 的观点一致,正如其在 Terra-SEC 案件中的法庭之友陈述中所表达的那样。Paradigm在文件中强烈反对 SEC 将稳定币归类为证券,并警告称,这种监管立场可能会对稳定币和更广泛的数字资产创新领域产生不利后果。

非营利组织提交法庭之友文件以支持币安

与此同时,非营利组织投资者选择倡导者网络(ICAN)也于 9 月 28 日提交了一份支持币安的非当事人意见陈述。

ICAN 表示,其对此案的兴趣在于确保 SEC 监管证券的权力不会不当妨碍选择进行数字资产交易的个人和组织的能力。

该组织补充道: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 1933 年证券法(“证券法”)和 1934 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对数字资产的模糊和广泛的解释和适用将对投资者的机会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

因此,ICAN 希望法院同意币安的要求,驳回 SEC 对其提起的诉讼,并称监管机构的诉讼努力旨在扩大其对新兴行业的管辖范围。#Circle  #S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