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说获悉,据旌德县人民法院公众号,安徽旌德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涉及虚拟货币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李某、向某、黄某等七人伙同许某以投资虚拟币及衍生项目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并持有虚拟币、卡牌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织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下线人员购买虚拟货币的数量、金额等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共计超 96.43 万 USDT(折合人民币约 639 万元)。涉案人员李某、向某、黄某等七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三年不等,宣告缓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