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这几年有哪些因为翻墙工作或炒币被判刑的例子

近年来国内出现了多起因“翻墙”从事虚拟货币交易或境外工作的案例,相关人员的所得被认定为违法所得并被没收。以下两个案例是能在网商查到的案例:

1.程序员“翻墙”工作被罚没收入:河北省承德市一名程序员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VPN访问境外网站,为海外公司提供技术服务,收入达105.8万元。当地公安机关认定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对其处以警告、罚款200元,并没收其全部收入。

2.提供“翻墙”服务被判刑: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29日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刘某某因擅自提供VPN服务,帮助他人非法访问境外网站,被认定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其非法所得及作案工具被没收。

这些案例表明,未经许可擅自“翻墙”从事虚拟货币交易或境外工作,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行为,所得收入也可能被视为违法所得并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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